400-0642-668
contact@qbwyt.com
联系我们,为您排忧解难。
资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
机动车辆评估
机器设备评估
经营损失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
珠宝字画评估
其他评估服务
审计服务
工商服务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年报
财会税务
代理记账
税务服务
社保公积金
企业社保
公积金代理
产权资质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高新企业认证
动态
更多
FAQ
服务报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防伪查询
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2017-11-23
财务相关文章
admin
问: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如未加盖,税务机关可以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存根联、记账联不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上一篇
会计这样计算抵扣增值税,企业吃大亏了!
下一篇
12月1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放贷取得利息免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