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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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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提醒: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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