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两年来,小微企业发展迅猛,成为了创业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大源泉,但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产业层次低、管理能力差、融资渠道少等瓶颈,存活期较短,亟需通过政策帮扶来度过创业生命周期的高风险期。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工商系统通过“放”“管”“扶”相结合,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提供新的引擎。
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有力助推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据2015年度年报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数量已达1334.97万户,占年报企业总数的96.9%。商事制度改革对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在新设立的企业中,第三产业占80.7%,其中信息、文化、教育等新兴服务业增长尤其迅速。
营造扶持小微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扶持政策的“落地生根、开枝散叶”。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了小微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提供申请扶持引导,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及时更新小微企业名录集中公开的各类扶持政策,指导各地细化、丰富本地频道的各项功能。积极依托“全国一张网”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提高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其实施的知晓度、精准度和透明度。截至目前,小微企业名录访问量不断上升,集中公示中央和地方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文件2400多件,提供申请扶持导航约600多项,各省(区、市)的小微企业库已经全部建成并开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政策宣传和落实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
建立部门协同的服务机制,构建纵横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部门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2016年,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支持全国15个重点城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6个城市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提升重点城市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发挥其创业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参与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与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共同组建理事会,首支子基金已经开始运作,另有3支子基金正在抓紧设立。通过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参与全国政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题协商会,加强部际工作协作。大力指导各地工商部门综合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加强帮扶指导,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今年第三季度,总局开展的百县万家新设小微企业周年活跃度调查显示,2015年第三季度新设立的小微企业总体活跃指数为69.9%,开展经营的企业中有82.7%已实现营业收入,小微企业发展形势总体良好。
当前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和服务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已经较为全面,但由于缺乏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服务机制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领导机构,使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实施以及如何发挥政策组合效应方面作用不够明显,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扶持政策的制定需要加强部门衔接。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涉及到发改、经信、人社、税务、工商等几十个部门,相互间缺乏统一的统筹和协调。特别是各个部门在制定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时都有自己的条线规定,扶持对象、认定标准、操作流程、兑现条件等都不尽一致,政策间的相互衔接也有待加强。一些政策在制定时缺乏精细精准定位,未根据具体行业、具体产业的实际情况做科学的界分,没有兼顾到各个行业的小微企业的不同状况。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中央和地方都出台了许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很多政策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加之各项扶持政策散落在众多政府部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不畅,企业、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政策的兑现。此外,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培训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不够,扶持政策知晓度不高,小微企业申请享受政策过程不顺畅,政策的实际效用与企业的期待仍有差距。
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小微企业体量大、规模小,创新能力弱、管理能力差、融资渠道少,亟需政府提供质优价廉的公共服务,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目前来看,政府缺乏与小微企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培育中介服务机构、整合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办法不多。如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需要政府在制度和政策层面破题,提供更多普惠式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
各级政府部门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小微企业发展,既要“抓大”更要“扶小”,把提高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的成活率和活跃度作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着力点。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参与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小微企业扶持政策集中梳理整合,按照精准对接、精准服务、精准发力的要求,确保扶持政策和服务机制的有效性。
持续深入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增强政策扶持实效。要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的分析和服务功能,形成小微企业相对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和相对准确的数据系统,为推进大数据监测服务奠定基础。要梳理整合有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对目前分散化、碎片化的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归类整合和集中公示,提高扶持政策的实效。要积极主动开展横向协调,健全小微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和服务机制的有效性。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发挥现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加大财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大力培育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建立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教育培训等全方位的服务。引导小微企业组建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自律性行业组织,推动小微企业互帮互助,抱团发展,维护好自身权益。要发挥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准确和全面的优势,依托大数据资源,为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的整合提供准确权威的数据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发挥综合职能优势,多方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立足职能支持小微企业实施运用商标、广告提升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服务,促进小微企业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指导小微企业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融资,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积极搭建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平台,主动会同金融机构举办各种银企交流会、业务推介会,加强银企合作交流。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小微企业跟踪监测,及时了解企业生存状态,反映企业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