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以下简称公告),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